一、经武术与表演学院党总支第二学生党支部考察,拟发展刘兵等七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现向全校师生员工征求意见: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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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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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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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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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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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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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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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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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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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武术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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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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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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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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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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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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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武术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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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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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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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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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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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武术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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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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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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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鑫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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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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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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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表演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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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总支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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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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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曼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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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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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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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表演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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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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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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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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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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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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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表演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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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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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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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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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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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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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表演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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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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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
三、公示范围:全校范围
四、意见收集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院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82099011(党委组织部) 82099048(武术与表演学院党总支)
五、要求: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信、来访一般不作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武术与表演学院党总支
2014年6月27日